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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宗浸信会公认信条

 

第一章   圣经

.关于所有得救的知识、信心及顺服,圣经乃是唯一充分、明确、无谬的准则(提后3:15-17;赛8:20;路16:29-31;弗2:20)。本性之光(注)和创造、护理之工,原彰显上帝的仁爱、智慧和权能,使人无可推诿(罗1:19-212:14-15;诗19:1-3);但它们并不足以将得救所必须的有关上帝及其旨意的知识给与人;所以主乐意多次多方将自己启示出来,向教会晓喻祂的旨意(来1:1);以后主为了更好地保守并传扬真理,且为了更加坚立教会,安慰教会,抵挡肉体的败坏以及撒但和世界的毒害,遂将全部启示笔之于书。因此,圣经乃为至要,因为上帝从前向祂百姓启示自己旨意的这些方法,如今已经止息了(箴22:19-21;罗15:4;彼后1:19-20)。

注:在这里“本性之光”是指上帝造人时给人的良知、理性和知识。

.圣经,即上帝的圣言,包括旧新约各卷书,其名称为:

旧约的各书卷为: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约书亚记、士师记、路得记、撒母耳记上、撒母耳记下、列王纪上、列王纪下、历代志上、历代志下、以斯拉记、尼希米记、以斯帖记、约伯记、诗篇、箴言、传道书、雅歌、以赛亚书、耶利米书、耶利米哀歌、以西结书、但以理书、何西阿书、约珥书、阿摩司书、俄巴底亚书、约拿书、弥迦书、那鸿书、哈巴谷书、西番雅书、哈该书、撒迦利亚书、玛拉基书。

新约的各书卷为: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约翰福音、使徒行传、罗马书、哥林多前书、哥林多后书、加拉太书、以弗所书、腓立比书、歌罗西书、帖撒罗尼迦前书、帖撒罗尼迦后书、提摩太前书、提摩太后书、提多书、腓利门书、希伯来书、雅各书、彼得前书、彼得后书、约翰一书、约翰二书、约翰三书、犹大书、启示录。

这些书卷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是信仰与生活的准则(提后3:16)。

.通常称为旁经的各卷,并非出于上帝的默示,所以不属于圣经正典;因此,它们在上帝的教会中没有任何权威性,只能当作一般人的著作来看待或使用(路24:27,44;罗3:2)。

.圣经的权威性应当受到人的信服,这权威性并不倚赖任何个人或教会的见证,而是完全在于其作者上帝,祂就是真理本身。所以,既然圣经是上帝的话(彼后1:19,21;提后3:16;帖前2:13;约壹5:9),我们就应当接受。

.我们可能因教会的见证受感动和影响,从而以高度尊重和敬畏之心珍视圣经(提前3:15)。圣经属天的性质,教义的效力,文体的庄严,各部的契合,整书的目的(就是将一切荣耀都归给上帝),人类惟一得救之道的完全展示,和其它许多无可比拟的优点,及整卷书的全备,都十足自证其为上帝的话;虽然如此,我们得以完全信服并确知圣经无谬的真理性和上帝的权威性,乃是由于圣灵的内在之工,祂藉着上帝的圣言,并与上帝的圣言一道在我们心里作证(约16:13-14;林前2:10-12;约壹2:20,27)。

.上帝全备的旨意,也就是关于祂自己的荣耀、人的得救、信仰和生活所必须的一切事,或已明确记载于圣经之中,或必然隐含在里面;不论是所谓的圣灵的新启示,还是人的遗传,任何时候都不得加入圣经(提后3:15-17;加1:8-9)。

然而,我们承认,要明白圣经中所启示的使人得救的知识,圣灵内在的光照是必不可少的(约6:45;林前2:9-12);有若干关于敬拜上帝和教会治理的细节,与人类日常生活和社会团体有相通之处(注一),所以可以根据自然之光(注二)和基督徒的智慧予以规定,但总要遵照圣道的通则(林前11:13-1414:26,40)。

注一:例如聚会时间、地点或座位的安排等等。

注二:“自然之光”是指本性之光和创造护理之工所启示的。

.圣经中所记各事本身并不都是一样明显,对各人也不都是一样清楚(彼得后书3:16);然而为得救所必须知道、相信并遵行的事,在圣经此处或彼处已明载而详论,以致不仅有学识的,而且无学识的,只要正当使用通常的蒙恩之道(注),就都可以有充分的理解(诗19:7119:130)。

注:“蒙恩之道”是指:圣经,祷告,团契,敬拜,圣礼等上帝用来赐予我们恩典的途径。

.希伯来文(古时上帝选民的文字)旧约(罗马书3:2),和希腊文(新约时代各国最通用的文字)新约,都是上帝直接默示的,并且其纯正因上帝特别看顾和护理而在历代得以保守,所以它们是真实可信的;一切有关宗教的辩论,教会最终都当诉诸圣经(赛8:20)。但因这些原文并非为上帝的众民所通晓,而他们都有权利拥有圣经,并从中得益,而且上帝也吩咐他们存敬畏的心去诵读查考(徒15:15;约5:39),所以,圣经所到之处,都应译成当地民族的方言(林前14:6,9,11,12,24,28),使上帝的话充充满满地寓于各地选民的心中,他们就可以用上帝所悦纳的方式去敬拜祂,并可以因圣经所赐的忍耐和安慰得着盼望(西3:16)。

.解释圣经无谬的规则,就是以经解经;因此,当我们对圣经某处真实和完全的意义发生疑问时(该意义只有一个,不是多种),就当查考其它更清楚的经文来加以解明(彼后1:20-21;徒15:15-16)。

.要判断一切宗教的争论,审查一切教会会议的决议、古时作者的意见、世人的教训和私人的经历,我们所当依据的最高裁决者,除由圣灵默示的圣经以外,别无其它。圣经是我们信仰的最终仲裁(太22:29-31;弗2:20;徒28:23)。

 

第二章   上帝与三位一体

.耶和华我们的上帝是独一的上帝(申6:4;林前8:4,6),又真又活(耶10:10;赛48:12);自有永有(出3:14),其存有和完全都是无限的,祂的本质惟独祂自己才能测透(伯11:7-9),祂是至纯之灵(约4:24),无形(提前1:17;申4:15-16)、无体(约4:24)、无欲,惟独祂永不朽坏,住在无人能接近的光中;祂不变(雅1:17;玛3:6)、无量(王上8:27;耶23:23)、永恒(诗90:2)、不可测度(诗145:3)、全能(创17:1;启4:8)、各方面无限、至圣(赛6:3)、至智(罗16:27)、最自由(诗115:3)、最绝对(出3:14),祂按照自己不改变和至公义的旨意行作万事(赛46:10;弗1:11),为的是荣耀祂自己(箴16:4;罗11:36);祂极其慈爱(约壹4:816),有恩典,有怜悯,恒久忍耐,有丰盛的恩慈和信实,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出34:6-7);祂赏赐那殷勤寻求祂的(来11:6);同时,祂的审判最为公义,极其可畏(尼9:32-33);祂憎厌诸恶(诗5:5-6),断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出34:7;鸿1:2-3)。

.上帝拥有一切生命(约5:26)、荣耀(诗148:13;徒7:2)、良善(诗119:68),是可称颂的(提前6:15;罗9:5),本乎祂自身,出于祂自身;惟独祂本乎自己,并对自己而言是完全自足的,不需要祂所造的任何受造之物(徒17:24-25),也不从他们得任何荣耀(伯22:2-3),却只在他们里面,藉他们,对他们,并在他们身上彰显祂自己的荣耀;祂是万有惟一的根源,万有都是本于祂,依靠祂,归于祂(罗11:34-36);祂对他们有至高的统治权,藉他们,为他们,并在他们身上行祂自己所喜悦的事(启4:11;提前6:15;但4:25,34-35)。万有在祂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来4:13);祂的知识是无限的,无谬的,独立于任何受造物之外(诗147:5;罗11:33-34);所以,对于祂而言,没有什么事物是偶然的,或不确定的(徒15:18;结11:5)。祂的一切预旨、作为和命令都是至圣的(诗145:17;罗7:12)。作为受造物,天使和人都当遵照创造者的美意,按祂的吩咐来敬拜祂,侍奉祂,顺服祂(启5:12-14)。

.在无限上帝的统一性中有三个位格,即圣父,圣子,圣灵(太3:16-1728:19;林后13:14),同实质、同权能、同永恒。每一位格都具有完全的神性,但这一神性并未分开(出3:14;约14:11;林前8:4)。圣父既非受生,亦非被发出;圣子在永恒中为父所生(约1:14,18);圣灵在永恒中由父和子发出(约15:26;加4:6)。每一位格都是无限无始的(注),因此只是一位上帝,在本质和存有上不可分割,只能根据祂们特有的角色和彼此之间的关系加以区分。此三位一体的教义是我们与上帝所有相交并安然信靠的根基。

注:在永恒里子由父所生,同时祂又是无始的,这是一个人类知识所不能了解,也不能用语言表达的圣经启示的奥秘。在永恒里圣灵由父和子而出,同时祂又是无始的,这同样是一个奥秘。

 

第三章   上帝的预旨

.在永恒中,上帝就按其至圣至智的旨意,自由不变地预定了将来所要发生的一切(赛46:10;弗1:11;来6:17;罗9:15,18;徒4:27-28;太10:29-30;弗2:10);祂虽如此预定一切,并不因此就是罪恶的创始者(雅1:13-15;约壹1:5;传7:29),或与任何罪恶有关,也不强迫受造者的意志,而且诸次因的自由运行或因果关系也并未废去,反而得以确立(徒2:234:27-28;约19:11;箴16:33)。上帝如此安排万事,显明了祂的智慧;如此成就祂的预旨,显明了祂的大能和信实(23:19)

.虽然上帝预知在各种可能出现的条件下所能发生的一切(徒15:18;撒上23:11-12;太11:21,23),但祂预定某事,并非因祂预知将来此事如何,或预知此事在这些条件下必然发生(罗9:11-18)。

.按照上帝的预旨,为了彰显祂的荣耀,上帝预定有些天使得永生,并有些人藉着耶稣基督得永生(提前5:21;太25:34),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弗1:5-6);其余的则留在他们的罪中,被公平定罪,使祂荣耀的公义得着赞美(罗9:22-23;犹4)。

.那些如此被预定的天使和人,都是个别特定的,并且是不变的;数目确定,无可增减。(提后2:19;约13:18)。

.那些在创世以前被预定得永生的人,是上帝按其永恒、不变的目的,及其隐密的计划和祂自己的美意,在基督里拣选了他们,使他们得永远的荣耀(弗1:4,9,11;罗8:30;提后1:9;帖前5:9)。这预定惟独是由于上帝白白的恩典和慈爱,并非因为祂预见到人身上的任何因素,这些都不是上帝预定他们的条件或原因(罗9:11-16;弗2:5,12)。

.上帝既命定选民得荣耀,便以其永恒的、完全自由的目的,预定了一切达此目的的途径(彼前1:2;弗1:4-5;帖后2:13)。所以凡被拣选的,虽在亚当里堕落了,却被基督救赎(帖前5:9-10;多2:14)。由祂的灵按时运行,有效地呼召他们归信基督;他们称义、得儿子的名分、成圣(罗8:30;弗1:5;帖后2:13)并藉着信,通过祂权能的保守,以致得救(彼前1:5)。除选民以外,无人被基督救赎,蒙有效的恩召、称义、得儿子的名分、成圣并得救(约17:9;罗8:28-39;约6:64-658:4710:26;约壹2:19)。

.预定论是一崇高的奥秘,因此,对于这一教义我们要特别谨慎,并留心处理(罗9:2011:33;申29:29),好叫那些听从上帝在圣经中所启示的旨意的人,可以从他们有效蒙召的确实性,得以确信自己在永世中蒙了拣选(帖前1:4-5;彼后1:10)。如此,这教义就为那些真心顺服福音的人,提供了赞美、敬畏和爱慕上帝(弗1:6;罗11:33),谦卑自己(罗11:5-6,20)、殷勤做工的根据,并使他们得着丰富的慰籍(罗8:33;路10:20)。

 

第四章   上帝创造之工

.圣父、圣子、圣灵三一上帝(约1:2-3;来1:2;伯26:13)为彰显祂永能(罗1:20)、智慧和恩慈的荣耀,就按祂自己的美意,在起初,于六日之内,从无中创造了世界及其中有形无形的万物,并且都是很好的(创1章;来11:3;西1:16;徒17:24)。

.上帝在造了其它一切受造物之后,就造男造女(创1:27),有理性和不灭的灵魂(创2:7;路23:43;太10:28),使他们能够实现上帝创造他们的目的,按祂自己的形像赋予知识、公义和真圣洁,(传7:29;创1:26;西3:10;弗4:24),并把上帝的律法写在他们心里(罗2:14-15),使他们有能力遵行上帝的律法(传7:29);但是,上帝让他们有自由按自己的意志行事,而这意志又是可变的,因此便有干犯律法的可能性(创3:6)。

.除这写在他们心里的律法以外,他们还领受了不可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的禁令(创2:17);他们遵守这命令时,就与上帝相交,以此为乐,又对万物拥有治理的权柄(创1:26,28)。

 

第五章   上帝护理之工

.上帝是万物的伟大创造者,以祂无限的大能和智慧,维系(来1:3)、引导、管理、统治一切活物、运动和事物(但4:34-35;诗135:6;徒17:25-26,28;伯38:11;赛46:10-11),从最大的到最小的(太10:29-31;太6:26,30)。这是藉着祂至智至圣的护理(箴15:3;代下16:9;诗104:24145:17),为了要成就他们被造的目的,照着祂无谬的预知(徒15:18;诗94:8-11),并按着祂自己旨意所定的自由、不变的计划(弗1:11;诗33:10-11),好使祂自己的智慧、权能、公义、恩慈和怜悯的荣耀得着称赞(赛63:14;弗3:10;罗9:17;创45:7;诗145:7)。

.上帝是始因(注),万事万物都毫无变更、准确无误地照着上帝的预知和预旨而发生(徒2:23);因此,世上所发生的一切皆非偶然,或在祂的护理之外(箴16:33)。另外,祂用同一护理,统管它们,使它们或是必然地,或是自由地,或是有条件地照着诸次因发生(创8:22;耶31:35;出21:13;申19:5;王上22:28,34;赛10:6-7)。

注:亚里斯多德哲学术语,此观念说宇宙必有第一起因,或开天辟地时最初之因。在基督徒的思想中,此第一起因即上帝。

.上帝在祂通常的护理中使用各种工具(徒27:31,44;赛55:10-11;何2:21-22),但祂也可自由而行,随己意不用工具(何1:7;太4:4;伯34:10),超乎工具(罗4:19-21),反乎工具(王下6:6;但3:27)。

.上帝在其护理之中,彰显极大的权能、难测的智慧和无穷的恩慈,甚至涉及第一次堕落,以及天使和人的其它所有罪恶(罗11:32-34;撒下24:1;代上21:1;王上22:22-23;代上10:4,13,14;撒下16:10;徒2:234:27-28)。这不只是有上帝的许可(徒14:16),也是有上帝极其智慧和极有权能的约束(诗76:10;王下19:28)。祂支配并掌管它们,以多种方式成就祂自己圣洁的目的(创50:20;赛10:6-7,12)。尽管如此,他们的罪纯粹是从他们自身,而不是从上帝发出的。上帝是至圣至义的,绝不是,也不能是罪恶的创始者或赞同者(雅1:13-14,17;约壹2:16;诗50:21)。

.至智、至公、至慈的上帝,有时让祂的儿女一时经历各种试探,和他们自己内心的败坏,其目的或是要因他们过去的罪恶而责罚他们,或是要向他们显露他们的败坏所具有的隐藏的力量,以及他们内心的诡诈,好使他们谦卑下来(代下32:25-26,31;撒下24:1);另外,也是为了要使他们更加与祂亲近,常常依靠祂来扶持,并且更加警醒地防备将来一切犯罪的机会;同时还有其它各种公义和圣洁的目的(林后12:7-9;诗7377:1-10,12;可14:66-72;约21:15-17)。

因此,发生在选民身上的任何事都是祂所命定的,目的就在于使祂得荣耀,他们得益处(罗8:28)。

.上帝是公义的审判者,对那些不虔不义的人,祂因他们过去所犯的罪而使他们眼瞎心硬(罗1:24-26,2811:7-8),不仅不施恩给他们,使他们的悟性由此得蒙光照,从而使他们的心软化(申29:4),而且有时祂也收回他们已得的恩赐(太13:1225:29),并任凭他们遭遇各样他们的败坏用于犯罪的事(申2:30;王下8:12-13);同时,把他们交付于他们自己的私欲、世界的引诱和撒但的权势(诗81:11-12;帖后2:10-12);因此,甚至那些上帝用以使别人心里软化的工具,在他们身上反倒使他们刚硬自己(出7:38:15,32;代下2:15-16;赛8:14;彼前2:7-8;赛6:9-10;徒28:26-27)。

.上帝的护理之工不仅遍及所有的受造之物,而且更为特别地顾及到祂的教会;上帝藉其护理之工眷顾祂的教会,叫万事互相效力,使教会得益处(提前4:10;摩9:8-9;罗8:28;赛43:3-5,14)。

 

第六章   人的堕落、罪与刑罚

.上帝起初造人本是正直和完美的,并赐给他公义的律法,只要他遵守,就必得永生;同时,上帝也警告他,若违犯此律法,就必死亡(创2:16-17)。然而,他并没有长期持守这一优越的境遇。撒但利用蛇来施行诡计,诱惑夏娃,又借着她引诱亚当,使他在没有受到任何强迫的情况下,就故意违犯创造之律和他所受的诫命(创3:12-13;林后11:3),偷吃禁果。上帝既特意要使祂自己得荣耀,就按自己所喜悦的,照祂智慧和圣洁的计划,准许这罪发生。

.因为犯了这罪,我们的始祖从原初的公义和与上帝的相交中堕落了,我们也在他们里面一起堕落了。因而,死亡开始临到所有的人(罗3:23),所有人都死在罪中(罗5:12),身体、灵魂的各个部分和一切能力都被玷污了(多1:15;创6:5;耶17:9;罗3:10-19)。

.他们既然是全人类的根源,而且上帝命定他们代表整个人类,所以,他们罪债就归与在他们藉通常的生殖而生的后裔身上,而败坏的人性,也传递给了他们 (5:12-19;林前15:21-22,45,49) (注)。他们的后裔在母腹中就有罪(51:5;伯14:4),本为可怒之子(2:3),罪的奴仆,在死亡以及其它各样愁苦的辖制下(6:205:12),既有灵魂的,也有身体的,既有现世的,也有永世的,除非主耶稣把他们从中释放出来(2:14-15;帖前1:10)

注:归与是指罪孽、罪行与义代替性的归属,如因亚当的罪,死就归到众人(罗5:12-14);因基督的救赎之功,义就归到众人(罗5:15-21)。

.这原初的败坏使我们完全不倾向善,也完全不能行善,而是与善完全对立(罗5:67:188:7;西1:21;约3:6),一心倾向邪恶(创6:58:21;罗3:10-12),由此就生出一切本罪(雅1:14-15;弗2:2-3;太15:19)。

.这种人性的败坏,今生仍然残留在那些已经重生的人里面(约壹1:8,10;罗7:14,17,18,23;雅3:2;箴20:9;传7:20);虽然藉着基督得蒙赦免,受到克制,可是它本身及其私欲从一开始就是真正的罪(罗7:5,7,8, 23-25;加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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