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章

 

 

使徒在前一章指导我们在事关民事的事情上应该如何相处,并列出公义,和平和秩序的神圣法则,让我们以社会成员的身份来遵守,在本章和下一章的一部分,他同样指导我们该在神圣的事情上应如何相处,这些与良心和信仰有更直接的关系,是要我们以教会成员的身份遵守。特别地,他说明在对无关紧要的事情的领受上该如何处理的准则,似乎在他写信给他们那些的罗马的基督徒当中,对这些事情的处理有所欠缺,他在这里努力纠正。但这些准则是通用的,在教会中依然适用,为的是保守基督徒的爱,这爱是他在上一章如此恳切强调,说明这是完全了律法的。肯定的是,对于教会来说,再也没有比成员之间的纷争结党更有威胁,更致命的事情了。因着这些伤口,信仰的生命和灵魂就终止了。在这一章我们得到满有神主权的基列的乳香的膏抹;这值得赞美的使徒像聪明的医生一样开出药方。“百姓的损伤为何得不到医治,”岂不是他们没有听从祂的指示吗?如果正确理解,运用,活出本章,它就能使事情归正,医治我们众人。

 

劝勉坦诚,基督的主权

1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2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3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4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站住。因为主能使他站住。5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6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他感谢神;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也感谢神。7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8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9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10你这个人,为什么论断弟兄呢?又为什么轻看弟兄呢。因为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11经上写着,“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12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13所以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宁可定意,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脚人之物。14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15你若因食物叫弟兄忧愁,就不是按着爱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经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败坏。16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毁谤,17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18在这几样上服事基督的,就为神所喜悦,又为人所称许。19所以,我们务要追求和睦的事与彼此建立德行的事。20不可因食物毁坏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洁净,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21无论是吃肉,是喝酒,是什么别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作才好。22你有信心,就当在神面前守着。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就有福了。23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为他吃,不是出于信心;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

在本章我们看到,

I.对在基督教会中爆发的令人不快的纷争的描写。我们的主曾预言绊倒人的事情要发生;看上来这些事情确实来了,因为基督徒缺少那能防止纷争,在他们当中保持合一的智慧和爱心。

1.在他们当中对吃肉和守日有不同的意见;具体列明了两件事。也许还有类似的纷争,但这两样反应最大,最引人注目。事情是这样的:罗马教会的成员有一部分原本是外邦人,其余的是犹太人。我们看到在罗马的犹太人有相信的,徒28:24。那些原本是犹太人的过去一直所受的教训是要守关于事物和守日的礼仪的规定。这些对他们是与生俱来的,即便他们成为基督徒以后也很难从肉体上除掉;特别是他们的一些人很难脱离他们长期坚守的。在基督的死废除了礼仪性的律法方面他们没有得到很好的教导,因此还保留了礼仪制度,并相应遵行;而其他基督徒更明白自己,知道他们作基督徒的自由,对这些事情并不加分别。(1)关于吃肉(第2节):“有人信百物都可吃”--这种人很喜欢把肉区分为洁净的和不洁净的礼仪上的分别已经不再有效力,神的创造物样样都是好的,没有什么是不可以领受的;“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第14节。他肯定这点,不仅仅是因为福音普遍的原则教导,还特别是从启示而来的,行割礼之人的使徒彼得(因此和这点更有直接关系),也证明了这一点,徒10:15,28。坚固的基督徒对此很清楚,并且相应行事,有什么就吃什么,为良心的缘故不问问题,林前10:27。“另一方面,但那软弱的,”在这点上就不满意了,对他作基督徒的自由不清楚,而是倾向认为律法禁止的食物仍然是不洁净的;因此和它们保持距离,他就根本不吃肉,而只吃蔬菜,只吃地上所结的果实。请看软弱的良心是何等服从在节食和舍己之下的。除了有这种经历的人以外,无人明白良心克制人的能力是何等之大。(2)关于日子,第5节。那些认为自己还要受某种礼仪律法的人看“这日比那日强”――还要守逾越节,五旬节,月朔,和会幕的各样节期;认为这些日子比其他强,并相应特别守日,郑重行事,在这些日子约束自己要有某些宗教的安息和操练。那些明白因着基督的到来所有这些事情已经被废止的人看待每日都是一样。我们这样理解,只是主日是例外,主日是所有基督徒一致遵守的;但他们对那些过时的犹太人的节日不纪念,不遵守。在这里,使徒说明吃肉和守日是无关紧要的事情,只要这些事情仅仅是某些人的看法和做法,这种人自小接受训练要遵守这些事情,如果要他们停止是很困难的,就由得他们好了。但在加拉太书中,读者原本是外邦人,但是受到一些要他们归入犹太教的教法师的影响,不仅要他们相信有这样的区别并相应遵守,还强调说要这样才能得救,要全会众公开地守犹太人的节期,情况就不一样了,使徒指责说他们这是要挫败福音的计划,从恩典中堕落了,加4:9-11。罗马人是出于软弱这样行,加拉太人是出于故意和败坏而这样行;因此使徒对他们区别对待。这封书信据认为是在先于加拉太书的某些时候写成的。使徒似乎愿意让礼仪性的律法慢慢消失,让它体面地被埋葬;在这里软弱的罗马人似乎是哭着送它到墓地,但那些加拉太人是让它死灰复燃了。

2.在这些分歧上处理得不好,使之起了争端,错不在这些分歧本身。(1)那些坚强的,明白他们作为基督徒的自由并加以运用的人,看不起那些软弱的,不明白的人。他们本应该同情他们,帮助他们,给他们温柔友善的教导,却践踏他们,因为他们对他们知道是关乎律法的事情良心有所顾忌,而把他们看作愚蠢,古怪和迷信的:那些有知识的人是何等容易自高自大,蔑视责备他们的弟兄。(2)那些软弱的,不敢运用他们基督徒自由的人,判断责备那些坚强的,运用基督徒自由的人,把他们看作是轻浮的基督徒,属肉体的信徒,对所行的不加谨慎,而是任意妄为,毫无顾忌。他们论断他们是违反律法的,蔑视神的律例的,和如此这般的人。如此的责备暴露出这是非常轻率和没有爱心的,毫无疑问会更使彼此感情疏远。这就是当时的毛病,今天在教会中我们还可以看到这情形;同样的意见不同,同样的处理不当,仍然扰乱教会的和平。但是,

II.有正确的指引建议加给我们,以缓解争端,防止因此产生的不良影响。使徒好像一位聪明的医生,为这毛病开出了正确药方,这药方包括了规矩和理由。他用了如此温柔的方法,用如此的慈绳爱索把他们绑在一起;而不是用驱逐出教会,暂停,使双方住口的方法,而是劝说他们要互相包容:就像一位忠心的工人按手在他们双方身上,用坚固的人理论,叫他们不要轻看人,叫软弱的人不要如此论断。如果争议的双方都服从这合理的仲裁,各人压制他的激动,为他们的恩典牺牲各自的分歧,大家很快就会解决问题。让我们遵从他给的这些原则,这有一些是给那些坚强之人,一些是给软弱之人的,一些是给双方的,因为它们是交织在一起的;并给出了这些正确原则的理由。

1.对那些软弱的人,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第1节。这是普遍原则;把你的热心用在你和一切属神的人一致同意的事情上面,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情。“接纳他――接纳他到你这里,”欢迎他,用最大的爱心和温柔接待他;Syriac版本作:“向他伸出你的手,”帮助他,把他带到你这里来,鼓励他。接待他和你作伴,与之来往交通,用愿意和屈尊的心款待他,用一切可能的亲热对待他。接待他:不要与他争吵,不要争辩有争议的不确实的事情,这只能使他疑惑,使他头脑里充满空洞的概念,使他疑惑,动摇他的信心。不要用如此虚妄的争吵和言语的争执扰乱你们的基督徒的友情和交通。――“不要论断他的疑心”(注解是这样说的),“不要引发出他对所怀疑之事的软弱的情绪,从而对他批评定罪。”接纳他,而不是揭露他,而是要教导和坚固他。见林前1:10;腓3:15,16。

2.坚固的人决不可以轻看软弱的人;软弱的人也不可以论断坚固的人,第3节。这直接针对了双方的错误。若不是双方都有错误,纷争就很难存在,双方都要改正。他同时批评了双方:我们不可轻看或论断我们的弟兄,为什么?

1)因为神已经接纳他们了;如果我们拒绝祂所接纳的人,就是在责怪神了。神从来不弃绝有真正恩典的人,尽管这人在恩典中软弱;压伤的芦苇祂不折断。坚固的信徒和软弱的信徒,吃的和不吃的人,如果他们是真信徒,他们都是被神接纳的。当我们受试探责怪我们的弟兄,蔑视和批判他们的时候,我们应该自问:“神不是已经接纳了他吗;如果是,我岂敢拒绝他呢?”“不能,神不仅接纳他,还使他站住,第4节。你以为那吃的人因自己的自以为是而跌倒,或者那不吃的人因自己的恐惧和自责而沉没;但如果他们有真信心,仰望神,一人明智地运用他的基督徒的自由,另一人出于良心放弃这自由,他们都要得坚固――一人在他的正直上,另一人在他的安慰里,而得到坚固。这希望是基于神的大能,因为主能使他站住;因为祂能够,毫无疑问祂愿意行使这能力保守那属祂自己的人。”在属灵的困难和危险(我们的和其他人的)方面,我们的指望和安慰是根基在神的能力之上,彼前1:5;犹24。

2)因为他们是他们自己主人的仆人(第4节):“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我们都承认干涉他人的仆人,找他们的错处批判他们,是不妥当的。软弱的和坚固的基督徒都确实是我们的弟兄,但他们不是我们的仆人。这种轻率的论断在雅3:1,是以多人做师父(英文钦定版作主人,译者注)而受到批评的。当我们肆意论断弟兄,特别是论断那我们看不见的他们的思想和动机,论断那凭着我们察觉到的很少的情况很难得出结论的他们的为人和境况,这样我们就是做我们弟兄的主人,实际上就是篡夺了神的宝座。神看人不像人看人;祂是他们的主人,而我们不是。我们论断批评我们的弟兄,就是干涉那些不属于我们的事情了:我们自己要做的工作已经够多了;如果我们真的要判断,让我们对我们自己的心和行为进行判断好了。--“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就是说,他要受审判是根据他主人的判决,而不是根据我们的判决。我们不是按照彼此的判决站立或跌倒,而是按照神公义和没有错误的审判,按着真理的审判,这对我们是何等的好!“你弟兄的案子摆在你的审判前,这就是在那不是法官的审判前了;天上的法庭是实施审判的正确场所,在那里,只有在那里,判决才是确实和终审的;关于这一点,如果人的心诚实无伪,他就可以安然抗辩你的鲁莽论断了。”

3)因为这人和那人,如果他们是真信徒,在大事上正确,都仰望神,在他们所行的事上无愧于神,第6节。那“守日的”--留心遵守犹太人的禁食和节期,不把这强加于其他人,不对此强调,而是愿意按他认为正确的去行,认为从世上的工作得安息,在这些日子敬拜神--这是好的。我们有理由认为,因为在其他事情上他为人是良好的基督徒,在这件事情上他的看法也是单一,他是“为主守的;”神要接纳他诚实的动机,尽管他在守日这件事上是错误的;因为神从来没有因着人头脑的软弱不稳而拒绝人心的真诚和正直:我们服事的主人是何等的好。另一方面,那“不守日的人”――不分别这日和那日有什么不同,不称这日是圣日,那日是俗日,这日是幸运之日,那日是不幸之日,而是看每日都是一样--他这样做不是出于与人反对,对抗,或轻视弟兄的灵。如果他是良好的基督徒,他就不会,也不敢,出于这样的原则行事;因此我们凭爱心得出结论“他是为主不守日。”他不分别日子完全是因为他知道神不分别日子;因此为了神的荣耀努力把每一天都交托给神。同样另一个例子:任何摆在他面前都吃的尽管是血,是猪肉,如果这食物对他来说是相宜的,“他就是为主吃的。”他明白神赋予他的自由,为荣耀神而使用这自由,明白是他的智慧和良善使我们在福音之下有更大的自由,摆脱了律法限制的轭;他为他吃的各样食物,他吃的自由,在这些事上他的良心不受束缚而“感谢神。”另一方面,不吃那礼仪性律法禁止的食物的人,“是为主不吃的。”这是为神的缘故,因为他害怕吃了他清楚是从前禁止吃的会冒犯神;他为了除这些以外还有足够吃的东西感谢神。如果因着良心他禁止自己不吃那禁果,然而他为了可以随意吃园中其它树上的果子而感谢神。因此,双方所做的都是仰望神的,向神证实他们的诚实无伪,为什么他们还要被论断或被轻看呢?请留意,我们吃肉还是吃蔬菜,都是对神存感谢的心,他是我们一切怜悯的创始者和赐予者,是使之成圣甘甜的。桑德森主教在讲论提前4:4的第34篇讲道里,正确地看到:由此看来,这吃之前和吃之后的称谢的恩典(这是我们常说的,可能源自林前10:30)是人所共知的教会的做法,在各样基督徒,无论是软弱还是坚固的,都是这样:这是古老的,值得称赞的,使徒的,基督徒的做法,从基督的榜样而来,经历代教会流传下来的,太14:19;15:36;路9:16;约6:11;太26:26,27;徒27:35。吃之前奉神的名为受造之物感谢神,吃之后为它们感谢神的名,两样都包括在内了。为清楚论证,反对轻率论断和蔑视,他说明仰望神,不看人,这对真正的基督教来说是何等至关重要,因此除非有明显与之相反的表现,我们都要假设那些在小事上与我们有分歧的人都有这样的态度。留意他对真正的基督徒的描述,他们的目标方向(第7,8节),并其中的根基,第9节。

[1]我们的目标方向:“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主。”正如具体目标定规行为,同样普遍目标和方向定规了我们所处的境况。如果我们要知道所行的是什么样的道路,我们就一定要弄清楚我们行走的方向。第一,不是为自己。我们已经学会舍己;这是我们第一个功课: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在这件事上所有神的子民都是一致的,尽管他们在其他事情上彼此有分别;尽管一些人软弱,其他人坚固,然而双方都认同他们不是为自己活。对任何把自己的名交给基督的人,我们都不能想当然认为他是为自己活的人;这是和真正基督教的根基相违背的。我们“既不是为自己活,也不是为自己死。”我们不是自己的主人,也不是自己的拥有者――我们不是听任我们自己的差遣。我们生活的目的不是讨自己的喜悦,而是要讨神的喜悦。我们每天冒死,被交托的死的目的,不是让我们成为人的谈资;我们不是为着这虚荣冒险,天天与死打交道。当我们最终死亡的时候,这也不是为自己死;这不只是我们要脱去衣服,卸下肉体的重担,这是为了主,以致我们离世与基督联合,与主同在。第二,而是“为了主”(第8节),为主基督,一切权柄和审判都是归于他,我们得到教导,作为基督徒,无论做什么都要奉主的名(西3:17),要以基督的旨意作为我们的原则,以荣耀基督作为我们的目的,腓1:21。无论是生是死,基督都是我们努力要得着的。我们活着要在生活的一切行动和事情上荣耀祂;我们死了,无论是自然的还是突然的死,是要荣耀祂,和祂一起得荣耀。基督是中心,是生死一切所交汇的。这是真正的基督教,是让基督作万物之主。因此,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我们要把自己交托给祂,依靠祂,由祂安排,为祂安排。尽管一些基督徒是软弱,其他是坚固的,--尽管在小事上有不同的身量,能力,理解,习惯做法,然而他们都是主的人――都是仰望祂,服事祂,要得基督的喜悦,并相应地被祂掌管,蒙祂接纳。我们岂是要论断或轻看他们,好像我们是他们的主,他们要讨我们的喜悦,因我们的审判站立或跌倒吗?

[2]个中的根基,第9节。这是根基于基督绝对的主权和权能,这主权和权能是祂的死和复活的目的和结果。“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祂复活了,进入属天的生命,就是祂从前所拥有的荣耀),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因此祂要成为宇宙的君王,万有的主(徒10:36),一切有生命的和没有生命的受造之物的主;因为祂是为教会作万有之主的。祂是一切活人的主,为要统治他们,祂是一切死人的主,为要接受他们使他们复活。祂这超乎万名之上的名是“神因祂的降卑而赐给祂的赏赐,”腓2:8,9。祂死了,复活了,之后祂说,“一切的权柄都赐给我了”(太28:18),现在祂行使这权柄,发出差遣我们的命令,太28:19,20。如果基督为掌管人的灵魂和良心付出了如此大的代价,并拥有理所当然无可争议的管治权,我们就不可判断我们弟兄的良心,对他们加以责备,以免别人认为我们是干涉侵犯了基督的权利。当我们准备责备批判那些死去之人,对他们下判断(有些人宁可这样做,因为判断死人通常不会受反驳),我们一定要思想基督既是活人的主也是死人的主。如果人死了,他们已经交帐了,这就足够了。这带出另外一个反对判断和轻看人的理由,

4)因为双方很快都要交帐,10-12节。我们若相信那大日的审判,这就要使这一切轻率的判断闭口无言:“你这个软弱的人,为什么论断坚固的弟兄呢?”“你这个坚固的,又为什么轻看软弱的弟兄呢?”基督徒当中为什么要有这一切的冲突,相互指责和批判呢?“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林后5:10。基督将要审判,祂有权柄和能力根据各人的行为决定人永远的境况,在祂面前,我们是被审判的人,要交帐,从祂领受我们最终的,永远不可变更的审判。为了说明这点(第11节),他引用了一段旧约经文,是说基督对全宇宙的主权和权能,并这是起誓立的: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这是引自赛45:23。在那里作,“我指着自己起誓;”在这里作,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因为每次当神说我凭着我的永生的时候,都可以解释作祂凭着“自己起誓;”因为在祂自己里面有生命是神的特权:还有进一步的验证,有我口所出的话。这是一个对基督权能的普遍性的预言;在这里是完全应用在那大日的审判上,这权能最高层次和最为彰显地行使出来就是这审判的。这里是基督神性的证明:“祂是主,祂是神,是与父同等的。”祂当得归给神的荣耀,并必当得到这荣耀。这是通过祂这位中保归给神的。神要籍着祂审判这世界,徒17:31。万膝向祂跪拜,万口向祂承认,是内在敬拜赞美的外在表现而已。“万膝,万口,无论是自愿或是被迫,都要如此。”

[1]祂一切的朋友都是自愿这样做,在祂掌权的日子……甘心牺牲自己。恩典是人心欢喜,完全和公开地对耶稣基督的顺服。第一,向祂跪拜――理智向祂的真理跪拜,意志向祂的律法跪拜,全人向祂的权柄跪拜;这通过屈膝跪拜这个敬拜和祈祷的姿势来加以表达。这是在约瑟面前所宣告的,“跪下,”创41:43。尽管身体上操练益处甚少,然而,如果它是被内在的敬畏所指导,它就是蒙悦纳的。第二,向祂承认—承认祂的荣耀,恩典,和伟大--承认我们自己的卑微和罪恶,承认我们得罪了祂;有人是这样理解的。

[2]所有祂的敌人都要被迫这样行,不管他们愿意与否。当祂在云中再来,人人都要看见祂,那时,直到那时,一切关于祂胜过仇敌,仇敌要降服于祂的应许将要得到完全的实现;那时祂的仇敌要作祂的脚凳,祂一切的敌人都要吃土。因此他得出结论(第12节),“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我们不可为其他人的事向神说明,其他人也不可为我们的事向神说明;而是每人都为自己的事说明。我们要说明我们如何使用自己的时间,我们如何利用我们的机会,我们做了什么,我们做得怎样。因此,第一,我们不可判断他人,因为他们不必向我们交帐,我们也不必向他们交帐(加2:6):“不论他是何等人,都与我无干。”神不以外貌取人。无论他们是谁,无论他们做了什么,他们必须向自己的主人交帐,而不是向我们交帐;如果我们可以在任何事上使他们的喜乐加添,那很好;但我们不能掌管他们的信心。而且,第二,我们更重要的是省察自己。我们要自己交帐,这对我们已经足够责任重大了;“各人应当察验自己的行为”(加6:4),列清他自己的帐,察验他自己的内心和生命;让这成为他所思想的,那严于律己,自我反省的人不会轻易论断和轻看他的弟兄。让这一切分歧留给基督在那大日子判断好了。

5)因为基督教强调的不是这些事情,无论这一方面怎样,那一方面如何,它们对信仰都不是至关重要的。这是他的理由(第17,18节),可以从这里的劝勉中引申出来。为什么你要发如此大的热心,对这些就信仰而言如此细小微不足道的事情加以赞成或反对呢?有一些人认为人因可能得罪他人,因此我们应该放弃不使用我们基督徒的自由;但这里似乎是普遍针对他所观察到的双方的激烈言行。“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等等。这里请留意,

[1]真正的基督教的本质,它到底是什么:这里它被称作,“神的国;”它是一种要统治我们的信仰,一个国度:它是真心对神的能力和权能的顺服。福音时代在特别意义上被称为“神的国,”是有别于律法时代的,太3:12,4:17。第一,它“不在乎吃喝:”它不在于吃喝这样不吃喝那样。基督教在这种情形下,对两方面都是没有规矩的。犹太人的信仰对吃喝有很多规矩(来9:10),在宗教上是要禁戒某些食物的(利11:2),是要按宗教规矩吃某些食物的,就好像在几种祭牲上,某些部分要在主面前吃:但所有这些规条现在都被废弃不再有效了,西2:21,22。事情很宽松。“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提前4:4。同样在其他事情上,不是受割礼或不受割礼(加5:6;6:15;林前7:19),不是在小事上这一派有这样那样的看法,而使我们被举荐在神面前。在那大日不会问,“谁吃了肉,谁吃了蔬菜?”“谁守了圣日,谁没有守?”也不会问,“谁是从国教的,谁是不从国教的?”而是要问,“谁敬畏神行公义,谁不这样做?”再也没有比把基督教局限于排斥要道的形式礼仪,而对它更为有害的事情了。第二,“它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这些是基督教的要道,是所有神的子民所认同,我们要热心追求,极其细心留意的。公义,和平,和喜乐,是全面概括的用词;每个词都意义深广,包括了信仰的根基和上层建筑。如果让我局限归纳他们的意思,就是:--对神而言,我们应该最关心的是“公义”――来到祂面前,因基督的死的功劳得称为义,被祂恩惠的圣灵成圣;因为公义的主喜爱公义。对我们的弟兄而言,我们应该最关心的是“和平”――在和平和爱中生活,对他们有爱,与众人和睦:基督来到世上是要成就极大的和平。对我们自己而言,我们应该最关心的是“圣灵中的喜乐”――是应该称谢的圣灵在信徒的心中所成就的属灵的喜乐,它使我们把神看作我们已得和好的父,天堂是我们盼望的家。除了与神和好,信仰生活紧接着重要的就是以他为乐;我们要在主里常常喜乐。我们服事的确实是一位好主人,祂使和平喜乐成为我们信仰如此的关键。只有根基在公义上,我们才能盼望得到圣灵中的和平和喜乐,赛32:17。第三,我们要在这几样上“服事基督”(第18节),出于对基督我们的主的敬重我们这样做,祂的意志就是我们的原则,祂的荣耀就是我们的追求。为基督这样做,使得我们一切的善行都蒙悦纳。我们要在这世界上服务于祂的利益和计划,祂的利益和计划首先是要使我们彼此和好。基督教除了服事基督还能够是什么呢?我们服事那位为了我们,为了我们得拯救而取了奴仆形像的主,这是非常应当的。

[2]这样的好处。那正确遵行这些事的人,首先,是为神所喜悦的。神非常喜悦这样的人,尽管他不一定在每一个方面都比得上我们。这人有神的爱和眷顾,他的为人,他的表现是被神接纳的,再也没有比这个更使我们欢喜的了。如果神已经悦纳了你的作为,你就可以欢欢喜喜吃你的饭了。最以神为乐的人是最得神欢喜的人;他们是在圣灵里最满有和平和喜乐的人。其次,他是被人称许的――被一切有智慧的好人所称许,其他人的看法则不足为虑了。被神喜悦的人和事应该得到我们的称许。难道我们不应该喜悦神所喜悦的吗?除了合神心意的以外,还有什么是圣洁的呢?请留意,不应该轻看人的称许;众人以为美的事,我们要留心去作,可爱的,有美名的事情,我们要思念:但首先要切慕追求得神悦纳,因为,迟早神要使全世界的人心意都服祂。

3.这里举出的另一条原则是,在有疑惑的事情上每人不仅应当,还必须按照神给他的亮光而行。这在第5节写明了,“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就是说,“在这些事情上按你自己的判断行事,让其他人也是如此。不要责难其他人的作法;让他们按着自己的意见行;如果他们自己的意见认为应该行这样那样的事,不要谴责他们,但如果你自己冷静思考认为应该是另外的意见,不要让他们的行为控制你,就好像不要用你的行为控制他们一样。小心不要违背有疑惑的良心的指示行事。首先心意要坚定,认定你所行的是正当的,然后才放心去做。”在有疑惑的事情上,以稳妥起见去行,这是好的。如果一位软弱的基督徒有疑心应不应该吃肉,在他仍有这疑惑的时候最好禁戒不吃,直到他自己心意坚定为止。我们不可把自己的信心建立在他人身上,也不可把他人的行为作为我们的原则;而是要依照我们自己的理解所指示的而行。他在第14和23节印证了这点,这两节经文对此作了解释,给了我们一个原则,不要违背下面讲的指示而行,

1)有错的良心,第14节。如果一件事情是无关要紧的,本身不去做也不是犯罪,如果我们真的认为这样做是犯罪,我们这样做了,这对我们就是犯罪了,尽管对别人不是这样,因为我们是违背良心行事,尽管我们的良心有错,有误解。他列举了手头的例子,就是关于吃不吃肉的问题。请留意,

[1]他自己在这件事情上的清楚看法。“我确知深信—我深信,我明白自己作基督徒的自由,对此很满足,毫无疑心责备,认为“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就是说,没有任何肉类是在任何礼仪不洁之下,是禁止吃的,只要它对人的身体有益。”对犹太人来说有几种肉类是禁止吃的,在这件事上,就像在其他一些事情上,他们是特别和分别出来的民,利11:44;申14:2,3。罪给所有受造之物带来了咒诅:“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人失去了使用受造之物和管理它们的权力,以致对人来说它们都是不洁净的(多1:15),作为象征神在礼仪性的律法上禁止使用某些受造物,为要显明祂其实可以禁用所有的;但现在基督除去了这咒诅,事情又再次宽松了,这些禁令被除掉了。因此保罗说他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主耶稣不仅是这确知深信的创始者,还是这确知深信的根基;这是建立在基督死的功效之上的,基督的死除去了咒诅,撤销了对人管理万物权利的剥夺,在普遍上恢复了我们对受造物的权利,进而结束了那特别的有所分别的禁令。因此现在凡物本身没有不洁净的了,神一切的创造物都是好的;有注解写道,凡物没有俗的;凡物没有是低俗,人不可吃的,信徒不可用的:凡物没有亵渎的;基于这个意思犹太人用了俗这个字。徒10:14原文所用的akatharton这个词解释了这点,凡物没有是俗物和不洁净的。这不仅是因为在这件事情上对彼得所作的启示,而是出于整个福音的性质和方向,从基督的死而显明的普遍计划来看,保罗明白了凡物没有是俗物和不洁净的。这是保罗自己的清楚看见,他并且相应去行。

[2]但在这里他对那些在这件事情上没有像他一样清楚看见的人发出了一个警告:“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尽管这是他的错,然而在他就不洁净了。他定意用这个特别的例子得出一个普遍的原则,就是人若行了一件他坚信是不合律法的事,尽管这事本身是合乎律法的,对他来说这就是罪。这是出于我们受造的一条不可变更的定律,就是在我们意志一切的选择,动作和方向上,都要遵循我们的理智而行。这是自然的定律,如果理智(尽管是被误导)告诉我们如此一件事情是罪,然而我们却决定要这样行,那我们就违反了这定律。这是故意行恶;因为如果我们认为这是罪,这样行的决定本身就有同样的堕落和败坏,仿佛这真是罪了;因此我们不应去行。这不是说人良心自身有什么能力可以改变行为的性质,这只是对他自己而言的。我们应该带着这个限制的前提进行理解,尽管人的判断和意见可能认为那本身是好的事物对他们来说是邪恶的,然而他们不能把那本身是邪恶的事物变成是好的,于事于己都不能。如果一人坚信向他的父亲求祝福是犯罪,这个错误观念就使得这件事对他来说是罪恶的:但是如果他坚信咒诅父亲是对的,这并不会使得这变成对的(这是桑德森博士举的例子,见他关于罗14:23的讲道)。法利赛人教导人要信靠良心,以作了供献为理由不奉给父母,太15:5,6。但这是不成立的,像保罗错误的良心不能成为他热心逼迫基督教的理由(徒26:9),或像约16:2所讲的那些人一样不成理由。

2)我们也不可违背有疑惑的良心所指引的行事。在这些无关要紧的事情上,我们如果确信不做不是犯罪,然而却不清楚做是不是合法,如果我们还有这样的疑惑,就不应去做;因为“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第23节),就是说,对他来说这变为“有罪;”他就必有罪—他是被自己的良心定罪,因为他吃“不是出于信心,”因为他做了他不能深知确信是可行的事情。他不清楚可不可以吃猪肉(举例这样说),尽管有这样的疑心他还是被吸引吃了,因为他看见其他人也吃,因为他要满足他的食欲,或者因为他不愿意因着自己特别而被责备。他自己的心就只能定他的罪,判他是罪人了。我们的原则是到了什么地步就照着什么地步行,不逾越一步,腓3:15,16。--“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在普遍意义上说,这和使徒在来11:6所说的是一样的,“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在信仰上,如果不是出于信心的原则,以基督的意志作为我们的原则,以荣耀基督作为我们的目标,以基督的公义作为我们的义,无论我们做什么都不会蒙被神喜悦。这里看上去要严格得多;凡不是出于信心的(就是说,我们不深知确信是正确而去行的任何事),就是犯罪干犯良心了。他的良心告诉他这是不对,他却愿意放胆去做,这件事情本身没有什么不对,却可以类似地试探他,让他做他的良心告诉他这是不对,实际上也是不对的事情。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尽管良心处在误导之下,人去败坏压制良心却是很危险的事情。这似乎是这句听起来有一点难明的格言的意思(第22节),“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就有福了。”许多人纵容自己所行的事情,是他自己的判断和良心加以自责的――是为了在这些事情上得到乐趣,利益,和名声――为了顺从风俗习惯;当他这样行的时候,为此辩解的时侯,他自己的心指责他是说谎的,他的良心为此定他的罪。那整治自己的行事为人,使他所作的任何事情都不受自己的良心挑战和谴责的人是有福的――这人不会使他自己的心与自己为敌,不强行去做自己都不清楚是否正确的事情。那内心有平安和宁静的人有福了,因为良心的见证在患难的时刻会给他特别的安慰。尽管人会谴责我们,但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我们就可以坦然了,约壹3:21。

4.这里讲了另一条原则,是适用于那些在这些事情上清楚,知道他们自己作为基督徒的自由,然而仍要使用这自由,使得软弱的弟兄绊倒的人身上的。这在第13节说明了,“所以我们不可再彼此论断。”“你在这没有爱心的行为上已经行得足够了,不要再行了。”为了更有力规劝人,他以自己为例;所以我们不可;好像他说,“这是我决意反对的,你们看着办吧:只要宁可定意,不论断他人的行为,让我们看自己的行为,谁也不给弟兄放下绊倒人(或作使人跌倒)之物”。我们必须留心所说的话,所做的事可能会使我们的弟兄绊脚或跌倒;前一个词没有那么严重,另外一个词表明带来的坏处伤害要大得多――这些都可能使,

1)我们的弟兄忧愁,“那软弱的弟兄,认为吃这样那样食物是不合律法的,看见你吃这食物,出于要遵守他认为禁止吃这食物的律法,为了他认为你那因此而受亏损的心灵的益处,就大大忧愁,特别是当你故意吃这食物,带着明显的自信,而没有对你那软弱弟兄显出应有的温柔和关心的时候,就更是如此了。”基督徒要小心不彼此使对方忧愁,使基督的小子伤心。见太18:6,10。

2)我们的弟兄犯罪。前者是“绊脚石,”使我们的弟兄大大动摇,拦阻他,使他泄气;但这是“使人跌倒的。”“如果你那软弱的弟兄,完全因着你的榜样和影响,不能在关乎他作为基督徒的自由的事情上得到任何造就,被吸引违反自己的良心行事,违背他所领受的光照行事,因此在他的心里染罪,尽管这是对你是合适的,对他却并非如此(他还没有“已经得着”),你这样使他有跌倒的机会,这就该受责备了。”看林前8:9-11是如何解释这种情形的。为了同样的目的,他在第21节要求我们留心,免得行合宜的事情却使人跌倒:“无论是吃肉,是喝酒;”这些事情是确实是合宜的,使人安舒的,但不一定是维持生命所必需的,因此我们应该,必须,在这些事情上舍己,宁可不作也不使人跌倒。这是讨神喜悦,对我们的弟兄有益,对我们自己无损的,这是好的。但以理和他的伙伴吃素菜喝白水,却比那些用王膳的人面貌俊美。慷慨待人的舍己,有保罗作为例子(林前8:13),“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他不是说,“我就不吃肉,”这是毁了他自己;而是说,“我就永远不吃肉,这是出于舍己。”这可以应用在一切可能使你的弟兄绊脚或跌倒,陷在罪中或愁苦里的一切无关要紧的事情上.或作叫弟兄软弱――他的恩典被削弱,他的安慰被削弱,他的决心被削弱。“叫弟兄软弱,”就是说,因着他的论断和疑惑乘机显露他的软弱。那已经是软弱的我们不可再令他软弱;这样就是吹灭将残的灯,折断受伤的芦苇了。留意要这般小心的原因。

[1]因着基督徒要相爱的重要道理会被此破坏(第15节):“你若因食物叫弟兄忧愁”――他们忧愁看到你吃那摩西律法禁止,你吃却是合宜的食物;你可能会说,“他这样说真是愚蠢软弱,他说的算不得什么。”在这种情形下我们很容易把责任归在对方。但在这里受责备的是坚强的和知道得更多的基督徒:“你就不是按着爱人的道理行。”因此使徒站在软弱的一边,谴责一方在爱上有缺陷,过于谴责另外一方在知识上的缺陷;这是和他在其他地方提到的原则相一致的,即爱的道是“最妙的道,”林前12:31。知识叫人自高自大,但爱心是造就人的,林前8:1-3。“你就不是按着爱人的道理行。”爱我们弟兄的灵魂,这是最大的爱心。真爱心使我们关怀他们的平安和纯洁,生出对他们良心的关切,如同关心自己的良心一样。基督温柔对待那些有真正信心的人,尽管他们在信心上是软弱的。

[2]要思考基督死的目的:“基督已经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败坏,”第15节。第一,使人接近犯罪会威胁到令这人败坏。因着动摇他的信心,激发他的情欲,试探他违背他自己良心的光照而行,你就是给了他一个机会转回到犹太教,他的败坏不仅在乎你,而且你是在败坏他了。这里的用词表明完全的败坏。犯罪的起头就是开源放水;我们不晓得在通向永远败坏的路上还会不会停下。第二,想到基督为人死的爱,这应该使我们非常关心人的福祉和拯救,小心不要做任何事情阻碍拖延人。基督为人舍弃性命,舍弃如此的生命,难道我们不应该为他们舍弃一口食物吗?我们可以蔑视那些基督如此看重的人吗?祂岂不是认为为他们舍己,甚至为他们死是值得的吗,我们岂不应该为了他们不沾染肉体,而为他们做这一点点的舍己吗?--“因你的食物。”你辩解说这是你自己的食物,你有权自我处置;但要记住,尽管这食物是你的,你所侵犯的弟兄是基督的,是祂买赎的一部分。你叫你的弟兄败坏,你就是在帮助魔鬼达到牠的目的了,因为牠是最大的败坏人的;你就是在抗拒基督的计划了,因为祂是伟大的救主,你不仅是得罪你的弟兄,还是得罪基督了;因为祂心所慕的就是拯救的工作。但有基督为他而死的人被败坏吗?如果从基督的死的充分性和总括目的,即按照福音的条件拯救人来说,无疑极多的人败坏了。如果从祂的死对蒙拣选之人的特别目的果效来讲,尽管赐给基督的一个也不失落(约6:39),然而就着你的能力,你可能毁坏这样的人。如果他们不被毁坏,这也不是你的功劳,你如果行事有这样的倾向,你就表明是在大大抵挡基督了。你可能大大毁坏那些从爱心的判断出发(你必须认同他们的相信是无可非议)基督为他们而死的人,请对照林前8:10,11。

[3]要考虑到神的工程(第20节):“不可因食物毁坏神的工程–恩典的工程,特别是在你的弟兄心里信心的工程。”因这样的过犯,平安,安慰的工程就被毁坏了,因此要小心;神所建立的我们不可拆毁。你们应该和神同工,不要妨害祂的工作。第一,恩典和和平的工程是神的工程,是祂建立的,为祂建立的,是祂所起头的善工,腓1:6。请留意,那些基督为他们而死的人(第15节)在这里被称为是神的工程,除了这是为我们而做的工程,这还是在我们里头所做的工程,目的是为了我们得拯救。每一位圣徒都是神的工作,神所耕种的田地,所建造的房屋,弗2:10;林前3:9。第二,我们一定要非常小心,不作任何可能会毁坏这在我们或其他人身上神的工程的事情。我们一定要克制自己的食欲,愿望,和对基督徒自由的运用,而不去阻碍伤害我们自己或其他人的恩典和平安。许多人为饮食毁坏了神在他们自己身上的工程(再也没有比迎合满足肉体,成全肉体的私欲更能毁坏人心的了),故意冒犯,也是同样毁坏在别人身上的工程。想想你所毁坏的――“神的工程,”神的工程是尊贵荣耀的;想想你为了什么而毁坏这工程――“因食物,”这食物只是为肚腹,肚腹为食物而已。

[4]要考虑使人跌倒的罪,这是如何滥用了我们作为基督徒的自由。他说明,凡物固然洁净。我们可以正当地吃,即使礼仪性的律法是禁止吃的食物;但是如果我们滥用这自由,这就成为我们的罪了:“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事情是正当的,行事的方式却可能是不正当的。--“因食物叫人跌倒,”出于无心或故意使他的弟兄跌倒。值得留意的是,使徒的责备主要是针对那些使人跌倒的人,但不是说那些因着不明白作为基督徒的自由,缺乏那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的爱,而无缘无故软弱被绊倒的人就不应当受责备(他好几次侧面责备他们),但他这番话是针对那些坚强之人说的,因为他们更能领受责备,开始改革自新。为进一步说明这原则,我们可以从和这有关系的两个方面来思考:--第一,“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毁谤”(第16节)――小心做事免得他人有机可乘进行毁谤,无论是在广义上毁谤基督教信仰,或在具体事上毁谤你作为基督徒的自由。福音就是你的善,由它而来的自由和福气,特权和赦免就是你的善,在备受争议的事情上,你用来分辨和运用你的自由的知识和恩典上的刚强就是你的善,这善是那些软弱的弟兄所没有的。不要让人毁谤这善。确实,我们不能控制多嘴不受掌管的舌头,使它们不毁谤我们和我们的长处;但我们不可(在我们力所能及范围内)使他人有机可乘。不可因我们的过失使人生出毁谤;正如提前4:12说所,“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轻,”就是说,不要使自己被人轻看。同样这里,不要在使用知识和能力的方式上使人有机可乘,说你是自以为是,行为不检,不顺服神的律法。为了保守我们的信用和声誉,在许多事情上我们要舍己,不行那些我们知道可以合法去行,但行出来可能使我们的好名声受损的事情;比如这样的事情使人起疑心,看上去像是恶事,或在好人当中变得名声不佳,可能招人非议。在这样的情形之下我们宁可舍己也不要使自己蒙羞。尽管这可能只是一点愚昧,但却像一只死苍蝇,败坏智慧和尊荣,传10:1。我们可以更广泛运用这一点。我们行善,要留意行事方式,不可让人毁谤。那本身是好的,众人可以欢喜领受的事情,有时因着行出来的方式不对,却受到极大的批评责备。好的祷告,传道和讲论,经常会因着在时间的安排,表达方式和造就人的其他因素上不够谨慎而受人毁谤。因着外部环境上的错失毁谤那本为美善的事物,这样的人确实是在犯罪,但我们使他们有机可乘,这却是我们的愚昧。因为我们看重我们所宣告和行出来的善的美名,就让我们的行事方式不受毁谤。第二,“你有信心,就当在神面前守着,”第22节。这不是指使人称义的信心(那是不可以隐藏,由我们的行为显明出来的),而是指在所疑惑的事情上的知识和对我们作为基督徒的自由的确信。“在这件具体的事情上你清楚吗?你确信可以吃任何的食物,看所有的日子(主日除外)都一样吗?“就当在神面前守着,”就是说,在你自己心中享受这信心的安慰,不要冒失运用这信心,令其他人忧愁,使之可能冒犯他人,令软弱的弟兄绊脚跌倒。“在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上,尽管我们在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上决不能违背自己的信心,但是当我们把它公开在众人面前所造成的伤害大于造就时,有时候就是掩盖了这信心。“就当在神面前守着”――对你自己是原则(而不是强加在其他人身上,或使它成为他们的原则),对你自己是一种喜乐。在有疑惑的事情上保持清醒可以使我们行事为人大得安慰,因为这使我们免得像那些没有这种清楚看见的人那样,永远陷入疑惑,妒忌和怀疑当中。比较加6:4,“各人应当察验自己的行为,”就是说,以神的话语为标准,以此完全对照自己的行为,以致在自己所行的事上得以安心,这样,他所夸的就“专在自己,不在别人了。”保罗在这样的事情上有信心:“我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但他自己向神守着这信心,不是用他的自由去冒犯他人。如果那些在有疑惑的事情上有清楚看见的人可以自己向神守着,而不把这些事情强加在他人身上,把这些事情作为彼此交通的条件(没有什么比这样更和基督徒的自由背道而驰,对教会的平安和良心的平安更有破坏性的了),如果这样,教会该是和等欢喜呢。虽说普通,但这弥合创伤的方法却毫不失色,这就是:在根本问题上保持合一,在非根本问题上保持自由,在这两种问题上都保持爱心,那么一切问题都会快快解决。--“就当在神面前守着。”这种信心的目的就是在我们的自由里得满足,我们可以在神面前有无愧的良心,让这成为我们的满足。这就是我们在神面前的真正安慰。在这事上确实端正的人,在神眼中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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