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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卫斯理

John Wesley

 

 

约翰·卫斯理,英国十八世纪著名的基督教牧师、基督教神学家,他领导了英国宗教复兴,也是卫斯理宗(Methodist Church)和卫理公会的创立者。1703 6月17日,约翰·卫斯理出生在北林肯郡(North olnshire)的埃普沃斯(Epworth)。家里有 13个孩子,其中3个男孩,10个女孩,卫斯理排行第九。卫斯理的父亲思维活跃、 颇有学识。是这个教区的教区长。他的母亲显然拥有非凡的意志力。她是清教徒神学读者熟知的安斯利(Annesley)博士的女儿。约翰·卫斯理许多特有的习惯和性情无疑归因于母亲早年的培养和榜样。

约翰·卫斯理早年在林肯郡家中度过的生活似乎很平静。1714年,约翰·卫斯理11岁时,在伦敦卡尔特修道院的学校上学。他在学校的勤奋和进步使他脱颖而出。他16岁时,当时在威斯敏斯特担任助教的哥哥,就称他是“一个勇敢的男孩,以最快的速度学习希伯来语”,1720年约翰·卫斯理17岁时,被选入基督教会(Christ Church,前往牛津就读大学。大学生活的前三年或前四年,除了知道他性情沉稳、学习勤奋、文科成绩优异、有写作天赋外,我们所知甚少。 

1725年初,22岁的他,想到担任圣职,他开始研究神学,开始阅读常规的服侍方面的课程。1725919日,当时任牛津的主教,后来任坎特伯雷大主教的波特博士终于按立他为执事。1726年,约翰·卫斯理经过激烈竞争,被选为林肯学院的院士。这段时期,无论他的言谈举止还是宗教的笃信,都变得严肃起来,他的敌人便以此为把柄来攻击他。约翰·卫斯理被选为林肯学院的院士之后,接下来的8年间,即1726年至1734年,构成了他生命中一个不同寻常的新时代,当然也赋予了余生的基调与色彩。在这些年间,他住在牛津大学,曾经有一段时间,不计报酬多少,在大学里做助教讲学。逐渐地,他越来越竭尽全力帮助别人,后来,便完全投入其中。 

在牛津的8年给卫斯理的属灵生命带来的益处, 难以估量。尽管他很敬虔、舍己。但是我们不能忘记,在这段时期,他对基督纯正的福音所知甚少。退一步说,他的宗教真理观还非常模糊、残缺。他本人对这一点有更加清晰的认识,甚至没有人较他更愿意承认这一点。像罗威廉的《严肃的呼召》、《基督徒的完全》(Christian Perfection)、《德国系统灵修神学》(Thelegia Germanica)以及其他神秘派作家的作品,都写到他个人业已取得的神学至高成就。他发现在这段时期学到的经验对他以后的生活颇有助益。无论如何,他受训养成了勤劳、珍惜光阴、禁欲的习惯,一直到离世,都始终如一。上帝为做成自己的工作,自有锻造预备工具的方式,无论我们怎么想,都要相信他的方式是最好的。   

1735年,约翰·卫斯理的父亲去世,家庭解体。就在这时,上帝给他提供了在一个新地方服侍的机会,接受这份职务给他的灵性带来了极其重要的影响。1738年无疑是卫斯理属灵生命的转折点,指明了他以后生活的方向。正是在这一年的春天,他在伦敦桎梏巷(Fetter Lane)莫拉维弟兄会的小礼拜堂内开始成立了一个宗教会社,这个会社是后来成立的所有循道会会社的雏形。 

从此,与他伟大的同辈怀特菲尔德一样, 他们的故事始终如一、 坚定不移地向前发展,直到他们离世的时候。详细阐述某一年或另一年的故事没有什么意义。他总是在忙一件事,而且是同一件事——传道和以某种方式传扬福音。有53年之久——从1738年至1791年,他一直这样,总是很忙碌,总是在忙同一件事:抨击各地的罪与无知,在各处传悔改归向上帝,相信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真道;开启罪人的眼睛,带领慕道的人,发展圣徒。他永不疲乏,从不偏离自己画出的路线,也从不考虑能否成功。只有那些阅读他50年间写的日记的人,才能对他完成了多少工作有些微认识。可能从来没有一个人可以做这么多工作,又能做好所有的工作。 

像怀特菲尔德一样,卫斯理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传道是上帝用来祝福灵魂的工具,因此,无论去哪里,他做的第一件事,便是传道。也像怀特菲尔德一样,他时刻准备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传道——无论是早晨还是深夜,无论在大教堂还是在小礼拜堂或房间里,无论在街道上、野地里还是在公共场合或草坪上。他像怀特菲尔德一样,一年到头差不多总在传讲同样重要的真理:罪、基督和圣洁,堕落、救赎和重生,基督的宝血和圣灵的工作,信心、悔改和归正。

这些年他不断旅行、传道、组织布置、开会、写作、辩论、辅导,与罪、世界和魔鬼争战时,我已经说出了我敢于说出的一切。在福音“完全的平安”(赛26:3)中,于1791年与世长辞。这是他事工的第65个年头,正值他88岁高龄。他的身体一直都很健康,82岁之前,他几乎不曾尝到疲倦或疼痛的滋味。最终,生命的车轮感到疲倦,停止了运转。他寿终正寝,但不是死于疾病。
  
离世的前一天,他突然说:“我要起来。”当人们为他准备衣裳时,他突然唱了起来。鉴于他当时的虚弱体质,令所有在场的人大吃了一惊,他唱道:
  
   我活着要赞美造我的主,
   死亡吞没我的声音,
   我也要驾乘至尊的力量来赞美。
   我赞美的日子永不止息,
   生命、思想、存留不止,
   永生无尽。【Isaac Watts (1674-1748),“赞美诗第146篇”,选自《大卫之诗》(The Psalms of David),1719年。】

不久,有人进来,他想说话,但却不能。他发现他们不能明白自己的意思时,稍微停了片刻,然后积聚余生所有的力气,喊着说:“最好无比的,是上帝与我们同在。”紧接着,他如同凯旋般,抬起自己无力的胳膊,为了表示胜利,他提高嗓门,大声疾呼,再次重复振奋人心的话:“最好无比的,是上帝与我们同在。”到晚上,他试着唱前面提到的赞美诗,但是只能开口说出第一句:“我要赞美,我要赞美。”第二天早上大约10点钟,有人听到他吐字清晰地说了声“再见”,然后,他没有丝毫呻吟便安息在了基督的怀中,歇了自己的工作。这真是一个荣耀的逝世!“我愿如义人之死而死,我愿如义人之终而终”。(民2310

 卫斯理曾经结过一次婚。48岁时他娶了一个年龄相当,名叫维泽利(Vizelle)的寡妇。她独自拥有一些财产并留心将这些财产安顿在了自己的名下。无论卫斯理夫人有哪些良好的品质,也都葬送在她极度暴躁、荒谬的嫉妒之中。

约翰·卫斯理从一七三九年起,开始露天布道。一直到他去世为止,在五十二年之间,他的脚踪踏遍英国的每一角落尤其在各城镇、矿区,和新兴工业区。他总共旅行了二万五千里。在约翰·卫斯理的一生中,他讲道超过四万次;在有些场合,会众曾超过二万人。

他带领的复兴运动,震撼了英伦三岛,使他成为英国家喻户晓的人物。他在属灵方面的影响力,绵延数百年,跨越了各大洲,遍及全。

 


   
  
  

 

本文摘自《英国复兴领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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