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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架与自我

宾克(Arthur W. Pink)著

 

“于是耶稣对门徒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


马太福音16:24

 

在探讨这节的主题之前,我们先解释一下这句话中的一些词。“若有人”: 指所有想与耶稣的门徒同行,并且想聚集在祂旗帜下的人们而言的。“若有人要”: 是一个分量很重的希腊词,它不仅指愿望,而且也指满有决心去达到目标。“跟从我”: 如同一个仆人服从他的主人、一个学生服从他的老师、一个士兵服从他的长官一样。“舍”的意思是“完全地舍弃”。舍己,就是舍去人有罪和败坏的本性。“背起”:不是被动地去承受或忍耐,而是主动地去承担,积极地去接受。“他的十字架”: 这被世人嘲笑、憎恨,但却是一个真正基督徒的显著标志。“跟从我”的意思是象耶稣一样生活--荣耀上帝。

 

这一经文的下文是最庄严、也是最令人感动的部份。主耶稣第一次向祂的使徒宣布祂将要蒙羞死去(21节)。彼得大吃一惊地说道: “主,可怜你自己吧!”(22节)这表达了世人对此事所持的态度。世俗的人所追求的是私利、自我庇护;“自我拯救”,正是这种观念的概括。但基督的教义不是“自我拯救”而是“自我牺牲”。耶稣从彼得的劝告中意识到了这来自撒旦的诱惑(23节),于是祂立即抵挡这一诱惑。祂转身对彼得说:祂不仅“必须”去耶路撒冷受难,而且祂的每一个跟随者都也必须“背起他自己的十字架”(24节)。在此“必须”这一词所表达的“迫切性”在这两种情况之下是相同的。

 

基督的十字架是罪人唯一的中保,但在生活中所有的基督徒都必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什么才是一个基督徒呢?是不是世上参加教堂礼拜的任何教友都算基督徒呢?不是。是不是一个信奉公认之教条的人?不是。是不是一个遵循一定行为模式的人?也不是。那么,怎样的人才是基督徒呢?基督徒是舍弃自我而接受耶稣基督为主的人(歌罗西书2:6),是担负基督的轭,并学习祂的温顺和谦卑的人(马太福音11:29)。也是被召与神的

 

儿子主耶稣基督“一同得分”(哥林多前书1:9,现在与主一同顺服和受苦,今后永永远远与祂一同得赏赐和荣耀的人。属于基督同时又为自己生活是不可能的。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做错。耶稣说: “凡不背着自己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加福音14:27)。祂一再声明:“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马太福音10:33)。

 

 基督徒的生活以舍弃自我为开始,并以治死自我而延续(罗马书8:13)。当耶稣恩召扫罗的时候,他的第一个反应是:“主,你要我做什么?”基督徒的生活可比喻成“赛跑”。神告知赛跑者:“当放下各种的重但,脱去容易缠累我们的罪”。(希伯来书12:1)“罪”是指热哀于自我,并且顽固地想要走自己的路(以赛亚书53:6)。追随耶稣基督是摆在基督徒徒面前最伟大的目标、最终的归宿和最艰巨的任务。“他给我们留下榜样,叫我们跟随他脚踪行”(彼得前书2:21),而且基督不求“自己的喜悦”(罗马书15:3)。通向这伟大目标的路上有很多障碍,主要的障碍就是自我。因此我们必须舍弃自我。这也是跟随耶稣的第一步。

 

对人来说,“舍己”意味着什么呢?首先,舍己意味着完全否认人自己的义;意味着不再依靠自己的行为换得神的悦纳;意味着完全地接受上帝的公义裁决: “我们所有的义(即我们最好的行为)都象污秽的衣服。”(以赛亚书64:6)以色列在这一点上失败了:“因为不知道神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神的义了”(罗马书10:3)。这与保罗所宣讲的截然不同,保罗说:“并且得以在他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腓立比书3:9)对人来说,完全“舍己”就是完全地舍弃人自己的智慧。“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马太福音18:3)“祸哉!那些自以为有智慧、自以为通达的人。”(以赛亚书5:21)“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罗马书1:22)圣灵在一个人的灵魂中有效地运行福音是为了“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们都顺服基督。”(哥林多后书10:5)所以每一个基督徒应记住一句智慧的箴言:“不可依靠自己的聪明”(箴言3:5)。

 

对人来说,完全“舍己”就是完全地舍弃人自己的能力。意思是“不靠着肉体”(腓立比书3:3),心甘情愿地顺服基督智慧的教训:“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彼得就是在这点上失败的 (马太福音26:33)。“骄傲在败坏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箴言16:18)由此可见重视哥林多前书10:12对我们来说是多么重要:“所以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拥有强大属灵力量的秘诀在于: 认识到我们本身的无能(参看以赛亚书40:29;哥林多后书12:9)。“所以让我们在基督耶稣的恩典上刚强起来。”(提摩太后书2:1

 

对人来说,完全“舍己”就是完全地舍弃人自己的意愿。没有得救的人会常常说这样的话:“我们不愿意这个人做我们的王”(路加福音19:14)。但一个基督徒的态度应该是“因我活着就是基督”(腓立比书1:21);以此来荣耀、喜悦、侍奉主。舍弃我们自己的意愿意味着要注意腓立比书二章五节的劝戒: “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这句关于舍弃自己的意愿的话又在六到八节得到进一步阐述。圣经又告诉我们: “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 (哥林多前书6:19-20),这是一个实在的认识。因此我们的态度应该象基督的一样: “然而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你的意思”(马可福音14:36)。

 

对人来说,完全“舍己”就是完全舍弃自己肉体上的欲望。曼顿(Thomas Manton)说道:“一个人的自我就是一打偶像”, 必须唾弃这些偶像。非基督徒是“专顾自己的人”(提摩太后书3:2) 。但那被圣灵重生的人会重复约伯所说的话: “我是这样的卑微”(约伯记40:4),“我实在厌恶我自己”(约伯记42:6)。关于非基督徒,圣经这样写道:“他们只求自己的事,并不求耶稣基督的事”(腓立比书2:21),但关于上帝的圣徒,经里却这样记载:“他们虽至于死,也不爱惜性命”(启示录12:11)。上帝的恩典“教训我们除去不虔诚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义、敬虔度日”(提多书2:12)。

 

基督要求祂所有的跟随者的舍己是指毫无保留、无一例外的舍弃,意思是:“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罗马书13:14)。舍己是要持续不断地去实践,而不是偶尔做做,正如路加福音9:23基督所说:“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随我”。舍己应出于自愿,而不是出于勉强; 是高高兴兴地去做,而不是勉勉强强地去行,如歌罗西书3:23所示:“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全心全意地去做,象是为主做的,而不是给人做的” 哦,那些把上帝的准则降低的人是多么的邪恶啊!那些自负地声称自己是基督徒的人会被祂的准则所谴责, 因为他们所追求的只不过是那种随意的、只求肉体之欢的世俗生活!

 

“背起他的十字架”,这里并非把十字架当作一种信心的目标,而是指一种心路历程。当罪的罪债因耶稣宝血的掩盖而被上帝赦免时,罪人也就因着信得到了称义的恩惠。但实际上,只有 “效法他的死”(腓立比书3:10),我们才能享有祂钉十字架为我们带来的成圣果效。也就是说,只有我们真正把十字架应用到我们的生活中,在它的法则指导下调整我们的生活,那么我们才能战胜我们本性中那些根深蒂固的罪的势。没有死就没有复活;没有 “身上常带着耶稣的死,使耶稣的生也显明在我们身上” (哥林多后书4:10)也就没有实际的新生活。 这“十字架”是基督徒的标志和证据。如何分辨一个人是否是耶稣的真正追随者,不但要看他的信经是什么,而且要看他的“十字架”是什么。

 

在新约圣经中,“十字架”代表的是确认无疑的实在。首先,它代表了世人的“憎恨”。上帝的儿子第一次来到世界不是为了审判,而是为了拯救;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救赎。祂满怀着恩典和真理来到世界。那时祂不断地服事人: 帮助需要帮助的,喂饱饥饿的,治愈有病的,释放被恶魔所附的,使死了的复活。祂满怀着无限的怜悯,如同羔羊那样温顺,那样清白无罪。大喜的信息也随祂而来。祂寻找被人赶出的,向穷人布道,但不轻视富人;祂赦免罪人。可世人又是怎样接纳祂的呢?又对祂报以什么样的欢迎呢?他们“藐视并且厌弃”祂。(以赛亚书53:3)。于是祂说: “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他们渴望流祂的血。他们不满足用通常的办法处死祂。 他们要求把祂钉在十字架上。于是十字架表明了世人对耶稣基督的憎恨。

 

正如古实人没有改变过肤色,豹子没有改变过斑点一样,世人丝毫未变,他们仍公开敌视耶稣基督。因此圣经写道:“凡想要与世人为友的,就是与神为敌了。”(雅各书4:4)直到我们离弃世俗的那天,我们才有可能与基督同行,才有可能与基督相交。要与基督同行就要分担祂所受的凌辱。“这样,我们也当出到营外去,就了他去,忍受他所受的凌辱” (希伯来书13:13)。这就是摩西所做的。(看希伯来书11:24-26)我所行的越是与耶稣相近,就越是被世人误解(约翰一书3:2),就越被他们嘲弄和憎恨(约翰福音15:19)。想同世人保持一致,又想同圣子相交是完全不可能的。因此,“背负起”我们的“十字架”意味着我将坚忍因拒绝“效法”这个世界(罗马书12:2)而招致的仇恨。但当我沐浴于救主的微笑中时,这世间的非难又算得了什么?

 

背起我的“十字架”意味着心甘情愿地把生命交托给主。对于恶人来说,耶稣的死是他们操纵的谋杀;但对耶稣本身来说,则是一种心甘情愿的献身,把自己的生命作为祭献给上帝。同时,祂这样做也是对上帝的顺服。在约翰福音十章十八节里基督说: “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为什么祂要这样做呢?紧接下来的话语告诉了我们这样做的原因:“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十字架是基督的顺服最完美的证据。因此,祂是我们效法的楷模。我们再一次从腓立比书二章五节看到: “你们应当以耶稣基督的心为心。”在以下的记述中我们看到父所爱的子取了奴仆的形象,而且“存心顺服,以致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现在基督徒的顺服应当与耶稣的顺服一样——是自愿的、欢喜的、毫无保留的、持续不断的。如果顺服导致了羞辱和苦难、指责和损失,我们一定不要退却,而是要象坚石一样去面对。十字架不仅是基督徒信心的目标,门徒身分的标志,也是管理基督徒生活的准则。“十字架”代表着对主的服从和奉献: “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做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罗马书12:1

 

“十字架”代表着为别人服务和遭受苦难。基督为多人舍弃祂的生命,以祂的跟随者也应该心甘情愿地做同样的事: “我们也应当为弟兄舍命。”(约翰一书3:16)这是基督受难带给我们的必然结果。我们被要求照主所行的去行,成为祂苦难中的同伴,在祂的事工中成为同工。因为耶稣“虚己”(腓立比书2:7),我们也必须如此。因为祂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 (马太福音20:28),所以我们也须如此。因为祂不求“自己的喜悦”(罗马书15:3),所以我们也必须如此。因为祂总是为别人着想,我们也必须如此:“你们要记念被捆绑的人,想到自己也在肉体之内”。(希伯来书13:3

 

“凡要救自己的生命,必丧掉生命:凡是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马太福音16:25)类似的话语我们还能在以下的经文中找到:马太福音10:39;马可福音8:35;路加福音9:2417:33;约翰福音12:25。当然,象这样的重复是为了让我们注意基督这一说法的重要性。藉着基督的死,我们才能得以永生(约翰福音12:24),我们也必须如此做(约翰福音12:25)。我们要象保罗那样能说出这样的话语: “我却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使徒行传20:24)在这个世上为满足自我而活的人,会永远失丧他们的生命;而那种恨恶私利并且服从主耶稣基督的,将要保守生命到永远。

一个年青的、有着光明前途的大学生,响应主的呼唤,用自己的一生在印度的最底层居民中侍奉着主。他的朋友们说这是个多大的悲剧啊!是在浪费生命!是的,“失丧“仅是就这个世界而言的,但在即将到来的世界中,却会保守生命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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